法制周報訊(通訊員 吳春艷)近日,由桂陽縣公安局偵辦的部督“2019-421”毒品目標案1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販賣毒品罪分別被一審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、死刑。據(jù)悉,該案于4月27日由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,該案14名主要嫌疑人獲刑,其中5人被判死刑立即執(zhí)行,2人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(zhí)行,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,5人被判處十年至十五年不等刑罰。12名犯罪嫌疑人因不服從判決提請上訴,目前該案由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處理當中!
據(jù)了解, 該案是桂陽縣公安局在郴州市公安局大力支持和云南、廣東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下歷經(jīng)一年時間深入偵辦的部督級毒品目標案。從2019年5月立案,到2020年5月結案,專案組成功打掉這一縱向達八層級、橫跨四省的涉毒犯罪團伙,抓獲涉毒犯罪嫌疑人45人,查處吸毒人員36人。
2019年5月,桂陽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在對嫌疑人肖某、李某、胡某等人在桂陽境內的涉毒違法犯罪活動進行調查時,敏銳地發(fā)現(xiàn)這是一個涉及云南、重慶、湖南、廣東等多地的涉毒犯罪團伙。同年9月,桂陽縣公安局對該案立案偵查,并成立專案組對案件展開深入偵查,并初步查明該團伙是以黃某為供毒人員、以李某A、肖某A、胡某等5人為出資、組織、策劃人員,以肖某B、李某B、羅某等5人為馬仔及運輸人員,以李某C、謝某、肖某平等4人為分銷人員的多層級販毒團伙。
9月8日,該案犯罪嫌疑人李某A、胡某、肖某A等人再次籌資,并安排肖某B、李某B、羅某赴云南購買毒品。專案組得知此線索后,立即組織警力遠赴云南開展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收網(wǎng)前落地偵查工作。經(jīng)查, 肖某等人在購得毒品后,將自己佯裝成游客,以分段乘坐旅游大巴形式,故意輾轉多地,以逃避公安機關打擊。
為確保抓捕工作萬無一失,經(jīng)專案組成員多方研討,決定將對肖某等主要嫌疑人的抓捕地定在重慶市萬州區(qū),并派出130名警力分15個組前往廣東、湖南等多地,提前埋伏于該團伙其他主要嫌疑人落腳點附近待命,靜待時機集中收網(wǎng)。
“肖某B、李某B等已成功落網(wǎng),各待命組即刻行動,實施抓捕!”9月18日凌晨,桂陽縣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胡永華,桂陽縣副縣長、公安黨委書記、局長唐朝銘連夜調度案件收網(wǎng)工作。號令一出,各抓捕組迅速行動,兩天時間便成功將該團伙其他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,繳獲海洛因5943克、麻古1176克,扣押毒資200萬余元、涉案車輛3臺。
團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,民警仍趁熱打鐵,迅速擴線深挖,相繼挖出并抓獲與該團伙關聯(lián)的販毒人員31人,吸毒人員36人,繳獲各類毒品3778克,扣押毒資7萬余元。
至此,這一個達八層級、橫跨四省的特大涉毒犯罪團伙案成功告破。
責編:劉建軍
來源:法制周報